稅務局再度寄發自住房屋設籍輔導通知書。

稅務局再度寄發自住房屋設籍輔導通知書。

這不是詐騙!稅務局再度寄發自住房屋設籍輔導通知書。(記者張毅翻攝)

【記者張毅基隆報導】房屋稅新制自113年7月起實施,攸關大部分民眾權益的自住用房屋稅率,增訂須於該屋辦理戶籍登記才能適用。基隆市稅務局為確保民眾權益,針對113年6月30日以前自住房屋,經資料篩選尚無戶籍登記者,已於114年2月12日再次寄發設籍輔導通知書,提醒屋主務必於114年3月24日前辦理戶籍登記。
稅務局指出,於114年3月24日前,若是沒有屋主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何一人戶籍登記的自住房屋,今年5月就會按其他住家用房屋稅率2.6%~4.8%課徵房屋稅,每年房屋稅至少差1.17倍以上。此外,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,供自住使用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,基隆市114年期為120萬200元以下者,稅率由1.2%調降為1%。
稅務局提醒,房屋稅新制實施後,首波輔導已於去年8、9月寄發設籍輔導通知書,提醒民眾辦理戶籍登記,但尚有部分民眾還沒有辦理,所以今年2月12日再次寄發輔導通知書,收到輔導通知書的民眾,務必於114年3月24日前辦理戶籍登記,免再提出申報,只要有屋主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何一人戶籍登記的自住房屋,稽徵機關會主動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如果要另立一戶,則應另提供單獨立戶的證明文件,例如房屋所有權狀、最近一期的房屋稅繳納證明等資料,直接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辦。如果有任何疑問,遷戶籍前可先向戶政事務所詢問相關規定,以免白跑一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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