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空污!基市環保局嚴密稽查,基隆港船舶排煙不合格率下降近九成。
圖:防空污!基市環保局嚴密稽查,基隆港船舶排煙不合格率下降近九成。(基市環保局提供)
【記者江宏志基隆報導】隨著疫情解封,國際郵輪陸續到港,其中不乏首航的國際級大型郵輪,為保障市民健康,基市環保局已鎖定郵輪進港日期及時間,全程嚴密監控排煙。今年一月到九月累計稽查數188艘次,其中32艘次為國際郵輪,只要超過排放標準事實明確,依法開立裁處十萬元罰鍰。107年到今年九月整體稽查,不合格率下降近九成。
基市環保局率全國之先,於108年訂定「港區船舶排煙稽查標準作業原則」,逐步增加基隆港船舶排煙稽查頻率與強度,以每年至少稽查二百艘次以上為目標,藉以嚇阻船舶不當排煙污染。
當船舶排煙的不透光率大於40%以上,即認定該船排煙污染事實明確,以錄影採證方式並將稽查結果,移送航港局開單處分十萬元罰鍰;若不透光率小於40%以下,立即通報航港局與港務公司輔導改善。
環保局透過稽查合作機制,自107年到今年九月,累計稽查各式客輪、客貨輪、貨櫃輪、散裝輪、乾貨輪及油輪等各式船舶1046艘次,不合格計有23艘次。其中包含稽查郵輪255艘次,佔總稽查數24%,有5艘次不合格。整體稽查不合格率由107年12%降至今年9月的1%;郵輪整體稽查不合格率,由107年8%降至今年九月的0%。
環保局空氣及噪音管制科長林佳儀指出,今年郵輪公司在基隆港有陸續增加船班現象,顯示觀光旅遊復甦力道強勁,考量觀光所帶來經濟貢獻之際,仍須給市民清淨乾淨的空氣品質。以今年七月十三日歌詩達客輪「莎倫娜號」為例,客輪一停靠基隆港期間,隨即派員跟監稽查,於當天15時46分至15時59分紀錄到該船排煙情形重大,已違反空氣污染制法第36條第2項規定,依法開立裁處十萬元罰鍰。呼籲行駛基隆港之郵輪勿超過排放標準(不透光率40%),以免受罰。
為提升空氣品質,維護市民健康,8月16日環境部已核定,基市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「基隆市基隆港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(船舶)管制措施」,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全時段管制進出基隆港空氣品質維護區的船舶,應於進入管制區內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,以及全時段管制停泊基隆港空氣品質維護區的具備受電設施之船舶,停泊時間超過二小時以上,且有用電需求時,應使用岸電等管制措施。
若民眾發現船舶有不當排煙行為,可將該船舶排煙情形錄影,並撥打航港局應變中心專線02-24285369或1999市民服務專線進行通報,共同維護本市空氣品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