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分署強力執行水土保持案件,落實山坡地水土保持維護絕不退讓。
【記者張毅基隆報導】違規設置擋土設施被罰,宜蘭分署傳詢及查扣帳戶後火速繳清。宜蘭分署強力執行水土保持案件,落實山坡地水土保持維護絕不退讓。
宜蘭分署指出,新北市瑞芳區一名黃姓男子在瑞芳區四腳亭一帶,違規設置擋土設施,因違反水土保持法的規定,遭裁罰新台幣30萬元,經分署傳詢黃男及扣押其存款後,黃男火速到場,繳清全部欠款。
黃姓男子在民國113年1月間,在新北市瑞芳區四腳亭一帶違規設置擋土設施,因違反水土保持法第8條第1項的規定,經新北市府限期黃男改正而仍未改正,遭裁處30萬元的罰鍰,並於113年4月移送宜蘭分署執行。
宜蘭分署收案後,隨即通知黃男到場清繳及報告財產狀況,並扣押黃男於金融機構的存款,黃男收悉後,立馬抱款繳清全部欠款。
宜蘭分署提醒,未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實施水土保持的處理與維護,最高得處罰30萬元罰鍰,且是按次分別處罰,相關裁罰案件一旦移送,分署必定會貫徹執行,以保育水土資源並減免災害,希望民眾能共同守護土地資源,以促進臺灣永續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