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隆貨車冰櫃命案,檢察官再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四名涉嫌人
【記者張毅基隆報導】基隆貨車冰櫃命案,基隆地檢署繼二名涉嫌人遭羈押禁見後,檢察官再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,林姓等四名涉嫌人獲准。
檢察官指出,113年12月30日清晨警方在基隆市郊區貨車上,所尋獲的男性遺體案件,經劉星汝檢察官指揮基隆市警三分局、基隆市警局刑警大隊及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等單位,契而不捨追查,先於1月1日聲請羈押禁見涉嫌人吳姓男子獲准,再於隔天2日深夜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涉嫌人潘姓男子獲准。
在逃的涉嫌人陳姓、林姓、江姓及陳姓等四人,於3日清晨到案,相關涉嫌人都已追緝到案。林姓等四人經檢察官訊問後,以林男及江男涉犯刑法三人以上共同私行拘禁、殺人、損壞、遺棄屍體等罪;陳男A涉犯刑法三人以上共同私行拘禁、同法損壞、遺棄屍體、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等罪,陳男B涉犯刑法損壞、遺棄屍體罪,犯罪嫌疑重大,且有相當理由認定有逃亡、滅證及勾串共犯、證人之虞。
其中林姓及江姓男子所涉殺人部分,為最輕本刑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,於3日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姓等四人,法院在4日凌晨裁定均准予羈押禁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