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榮路所員警處理車禍查獲喪屍煙彈
一輛轎車深夜在市區南榮路上翻車。(警方提供)
【記者劉天生基隆報導】市警一分局南榮路派出所日前深夜處理49歲男子駕車不慎翻覆,移置事故車輛時在駕駛座踏墊上發現依托咪酯菸彈1顆、電子菸主機1支,經現場初步鑑驗呈毒品陽性反應,當場逮捕,全案依公共危險(毒駕)、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等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。
經方獲報到場後立即實施交通疏導,並將事故路段雙向管制調撥為「單線雙向」車道,保持行車順暢。經檢視當事人陳男僅額頭擦傷,無生命危險,酒測值為0mg/L。
南榮路所長徐紹文表示,依托咪酯已納入毒駕尿液檢驗值,尿液檢驗濃度達標,即構成毒駕犯罪,刑法第185條之3明定,尿液所含毒品達公告濃度值以上,因而致人於死者,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10年內再犯,因而致人於死者,可處5年以上或無期徒刑。